尊敬的客户:
由于我行业务调整,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保管箱业务,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自2026年1月1日起,我行将不再受理新增保管箱租用业务和存量保管箱续租业务。
二、租约到期日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的,将延期至租约到期日,之后不再续约。
三、租约到期日在2026年12月31日之后的,且已预缴租金的客户,退租时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,无息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。
四、对于公告通知期限内仍未办理退租手续的保管箱,经我行电话、短信通知未果后,我行将于2026年12月31日对保管箱进行封存保管。
五、封存保管期间,客户仍可以前往我行振兴支行办理保管箱退租业务。
如您有疑问,烦请联系振兴支行咨询处理,由此给您带来不便,深表歉意,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。
振兴支行保管箱业务咨询电话:0415-2122222
特此公告
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29日